盘锦市关于2013年《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盘锦市关于2013年《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凡2012年7月及以前取得的造价员见习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盘锦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根据辽宁省省造价管理总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辽建价发[2007]16号)文件中要求,请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到盘锦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见习证换证申报手续: 一、申报时间: 2013年7月15日 至 2013年8月15日 ( 节假日休息 ) ,逾期不受理。 上午: 8: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登陆{target}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标题栏 “政务系统”——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一式两份 ,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如提示无本人信息,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点击“相关表格下载”——“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全称)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A4纸) ,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见习证书原件及复件印一份(A4纸);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黑白照片、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换证地点 盘锦市住建委综合楼(公汽大楼)912室 联系人:陈岩浩 联系电话:0427—2822393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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