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2013年《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沈阳市关于2013年《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凡于2010、2011、2012年取得辽宁省造价员见习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沈阳市所属企业的见习造价人员,请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换证申报手续: 一、申报换证时间: 本次申报换证工作从 2013年7月8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结束,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本时间规定前来办理。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下载见习证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 2.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正反面); 4.见习证书原件、复件印一份; 5.工作单位签订的不少3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 6.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个月内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社保中心一个月内出具的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有关申请表格下载 登陆{target}信息网http://www.lncci.com,点击:“造价员管理、查询系统”—“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不得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四、换证地点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 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联系电话 :024-22837038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 ||
点击数:2795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