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丹造价字2号)
关于开展丹东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dandong 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丹造价字[201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单位: 为认真落实2013年我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合同规范化管理,强化合同主体法制意识,营造讲道德、讲诚信的履约氛围,决定在丹东地区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通知》(丹住建发[2011]42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合同主体履约行为的监管,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确保合同重大变更备案执行率,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从而保障合同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为项目建设服好务。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处长朱玉华担任,成员单位有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和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造价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活动对象和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 四、活动检查内容 1.合同备案情况 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备案、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备案机关审查是否严格认真。 2.合同履约情况 (1)总承包单位是否设专人负责合同文件的管理、是否建立合同档案台账、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2)工程项目有无分包,分包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文本是否规范。 (3)合同双方是否签订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结算及支付条款。 (4)合同内容是否有重大变更、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办理变更备案,已完工程是否办理竣工结算备案。 (5)合同双方是否约定竣工结算办理时限及备案时间。 五、活动时间安排 1.自查准备阶段:2013年5月4日---5月30日 2.集中检查阶段:2013年6月2日---9月30日 3.总结通报阶段:2013年10月8日---10月30日 六、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通知》(丹住建发4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加大施工合同备案审查力度,加强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同时要认真排查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督促并落实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填写《 县(市)、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于2013年5月30日前上报市造价处合同管理科。 各建设(开发)、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严肃对待此项活动,组织安排好施工现场自查工作,每个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认真填写《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表2),待现场检查时一并提交工作小组。 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依法建立健全我市建筑业合同履约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将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没有开展自查工作和资料准备不充分的建设(开发)及施工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2.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重大变更专项检查自查表(点击下载)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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