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通知
沈阳市关于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通知 | ||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现将具体验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人员范围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参加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但尚未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人员,本次补验。 二、验证时间 本次验证工作从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2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 :00 下午 13:00—4:30,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本时间规定前来办理。 三、验证申报资料 1、《辽宁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验证登记表》一份( http://www.lncci.com “相关表格下载” ),用 word 文档形式填写并打印,不能手填。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 2011年度造价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份 (网上带背景图案打印 ) ; 4、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工程造价业绩一份(预、决、结算书,工程量清单等),需加盖现从业单位公章及本人的造价员印章。 5、工作单位已变更而尚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造价人员,须同时申报变更材料和验证材料, 变更材料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辽建价发[2007]16 号)文件第二十五条的具体要求提供。 四、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验证的造价人员,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辽建价发[2007]16号)以及《关于开展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 辽建价发[2011]14号) 文件的规定,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其专用章。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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