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开展2010年至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鞍山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anshan 市关于开展2010年至2011年度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鞍山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至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4号)要求,鞍山市2010年至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二、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在每一注册期内(4年)应达到120学时,其中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 2010年至2011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将在2011年进行,并全部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需完成60学时的课程,其中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习、考试;选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满学时,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三、培训流程 造价工程师首先到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交费并领取继续教育学习教材,网络教育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cost.com/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 四、时间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4月30日(节假日休息); 2、学习时间:2011年5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五、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为: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由“中价协”开具发票,领取发票时间另行通知。 3、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可申请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6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须提交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名单。 六、报名资料 1、已注册造价师须提供姓名、性别、登录名、单位、联系电话; 2、暂未注册的造价师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科 联系电话:0412-2223993 电子邮箱:33855222@163.com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 ||
点击数:2722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