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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9-10,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兴隆县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编码 130822150023-001  所属地区 兴隆县 
工程名称 兴隆县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兴隆县兴隆镇供销合作社 
工程地点 兴隆镇大东区铁道西仓储库院内 
建筑面积 1232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青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96.144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 
联系人 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314-755000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9-02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9-09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9-0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9-0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9-2至2015-9-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 
内容 1. 招标条件
兴隆县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社会备字【2013】30号进行核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青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隆县兴隆镇供销合作社委托,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镇大东区铁道西仓储库院内
2.2规模:建设农资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1232m2。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961441.40元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9日,总工期8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9 月2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5年9 月9 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同时用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 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备注: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备注: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39200 .0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00 1687 3080 5050 7681
6. 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与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至2015年9月27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11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提示
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7.3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7.4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达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7.5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l.ggzyjyzx.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兴隆镇供销合作社
联 系 人:乔主任
联系方式:0314-5060096
招标代理: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青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文军
联系方式:0314-6633803
报名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314-7550000
受理质疑电话:0314-6633803

2015年 9 月2日  
河北
内容字数: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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