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 <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 的通知》(中价协〔 2007 〕 025 号)。经省造价管理总站研究决定,现将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 2008 年度的继续教育,将在 2009 年进行。 2 、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 2009 年度的继续教育,将在“中价协”网上完成 60 学时的课程,其中 30 学时的必修课和 30 学时的选修课。 具体学习时间: 2009 年 4 月份开始至 9 月份结束。 辽宁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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