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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J3120100521Y01
北京市电力公司石景山供电公司的石景山地区2010年非规范居民用电改造工程(鲁谷小区)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北京市电力公司石景山供电公司 二、工程名称:石景山地区2010年非规范居民用电改造工程(鲁谷小区) 三、工程地点:石景山区 四、工期要求:2011年1月15日计划开工 2011年5月31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137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石景山地区2010年非规范居民用电改造工程(鲁谷小区)施工、调试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六、工程规模: 新敷设低压电缆共4688米,安装室外低压派接箱22面,户内非金属计量箱(含表前表后开关)2000个,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2000块,集中器(含箱)12台,三相智能电能表11具,三相非金属计量箱(带CT)11个,接线盒11个,电流互感器33只,Φ30镀锌钢管1100米。 撤旧:低压电缆3513米,合表2000块。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资质等级要求(需同时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同时具有五级(含)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九、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十、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十一、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 十二、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5日~2010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周六、日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九层。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款。工程图纸押金为人民币500元,图纸返回后退还押金。 4、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电力公司石景山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鲁谷路59号
邮政编码: 100043 联系电话:010-63664010
传 真:010-63664006 联 系 人:樊秋海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九层
邮政编码: 100062 联系电话:010-67128089-900
传 真:010-67121075 联 系 人:秦超、吴凯建
日期: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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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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