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建发83号——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关于2001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的通知
| 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阳 市 财政局 | 文件 | ||
| 辽市建发[2001]83号 转发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关于2001年建设工程结算 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辽宁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辽建价发[2001]17号《关于2001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建发[2001]100号《关于执行市政园林等专业工程预算定额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同时对我市在执行辽宁省2001年定额中遇到的问题补充规定如下,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执行辽宁省2001年定额辽阳地区补充规定 1、施工用水、用电, 如果有文件规定按建筑物面积或单位工程收费,其水电差应按实际发生费用减定额水电费用,其差价由建设单位承担。 2、外购成品构件(桩、板、门、窗)及半成品材料(商品流态砼、沥青砼等)找差,按成品构件及半成品材料出厂价 (承、发包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与定额对应项目费用之差找差,差价列入材料价差费用中。以上成品构件及半成品材料不再计取构件增值税。 3、建筑物檐高20m(层数6层)以内的工程,如施工现场因水压不足确实需要发生加压水泵台班时,可按实际发生量计取水泵台班,其费用列入定额直接费。 4、对拉螺栓包括在零星卡具中,不再计算。 5、《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第十二章说明第4条“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果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6系数……”,部分现浇规定为现浇量占50%以上。 6、 剪力墙的暗梁、暗柱与墙在同一平面的,模板随墙。暗梁、暗柱突出部分的模板,执行梁、柱的相应模板定额。 7、防水工程,如由材料销售部门直接施工,可按实际平米单价与定额平米单价进行找差,差价列入材料价差费中。 8、细石砼地面定额无子目,可套楼地面工程细石砼找平层及整体面层加浆抹光随捣随抹子目。 二、建设施工企业取费证管理规定 施工企业取费证书是施工企业投标的必要依据之一,也是工程预结算的重要依据。对无取费证书或未经年检审定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预结算审核部门不予受理投标及工程结算,或按丁类以外标准执行。 三、以上规定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可按上级规定执行。 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阳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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