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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区刘田路(K9+893.5—K14+651.5)预防性养护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0年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刘田路为二级公路,本次预防性养护工程,起点桩号为K9+893.5,终点桩号为K14+651.5,全长4.758公里。工程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病害处理、雾封层等。 计划施工工期:1.5个月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道路施工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须具备近五年单独完成雾封层施工累计50公里及以上,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各投标单位于2010年6月13日(9时至16时)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6月17日09:30时,集合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308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6月17日13:3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4层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5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见报价邀请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和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大兴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6号 邮 编:102600 联系人:郑伟 电 话:010-69200976 传 真:010-6924314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室 邮 编:100176 联系人:吴宁 电 话:010-67806169 传 真:010-6780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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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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