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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丹造价字4号《转发〈关于二OOO年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文件
丹东 市 财政局基本建设处

丹造价字 [2000]4 号


转发《关于二 OOO 年建设工程

预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建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委、办、局:

现将辽建价发 [2000]11 号文件《关于二 OOO 年建设工程预算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补充规定如下:

一、对于顶层设计坡屋顶阁楼的建筑物,其坡屋顶阁楼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层高超过 2.2m 部分计算。

二、对于执行 2000 年单位估价表的市政工程,其市政干扰费仍按原标准计取。

三、辽建发 [2000]11 号文件中第一条所调增机械费用列其他费。

四、对于 DN32 以内的水平钢管设计采用角钢支架的管道安装工程,应扣除定额中管卡及托钩含量的 50% ,另行增加角钢支架费用。

五、建筑、安装、装饰企业计划利润与技术装备费按丹造价字 [2000]3 号文件执行。

六、定额中流态砼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按以下价格找价差,列入其他费用,只取税金。但不得与材差重复找差。

流态砼单价表

强度等级

普通混凝土 抗渗混凝土 早强混凝土 防冻混凝土
基 价 加 价 加 价 加 价
C15 250 25 20 22
C20 300 35 20 26
C25 340 35 20 30
C30 370 35 25 35
C35 410 35 25 35
C40 445 40 35
C45 460 40 35
C50 500 40 40
C60 550 45 45

注: 1 、本价格包括泵送费。

2 、运输费按运距 10Km ,每 m3 增加运输费 10 元。

3 、楼层高 20 米以上,每 m3 加费 1 元

4 、抗渗混凝土单价一律以 p8 级为基价。

七、为了做好建设工程定额及建筑经济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其严肃性和准确性,做如下规定:

1 、建立周三上午接待日,今后不提倡用电话进行建设工程定额及建筑经济的解释和咨询,避免电话反映情况不清楚,造成解释片面性、不严肃及与正常工作发生冲突的现象出现。

2 、建设单位同施工企业对某个问题有争议时应同时到场,并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应技术资料。

3 、对于市重点工作等特殊情况急需咨询的有关问题可提前预约。

八、对于定额及估价表中缺项的子目,其补充单位估价表报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九、外埠施工企业来丹施工,其取费类别应报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未经审定的单位,其预、结算各咨询机构及其他单位不得受理。

十、各施工企业进行工程预、结算活动时,须出示《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liaoning 省建设施工企业取费证》,凭证内核实的各项费率及相关文件进行工程预、结算,取费证未经年检的无效。

十一、对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持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否则不得从业。一经发现,按《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在目前脱钩改制期间,造价咨询单位暂按原资质从业,待改制后,从 2001 年起按新的名称及资质等级予以通告。

十二、造价咨询单位要认真执行建筑经济政策,对咨询单位的不良行为将建立不良行为手册。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审定、协调和裁决。各级咨询单位的咨询成果应有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没有取得资质的单位不得接受政府及社会其他部门的委托。

十三、本通知从2000 年11月14日起执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关于二OOO 年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丹东市财政局基本建设处

OOO 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辽建价发 (2000)11


关于二 OOO年建设工程预结算

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

为了解决在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二 OOO年建没工程预结算工作,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政策更趋合理,对今年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根据市场燃油和电力价格的增长情况,决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的机械费进行调增,调增的幅度为定额中机械费的 2%,调增的范围只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工程二○○○年完成的工作量。从发文之日起已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复式住宅顶层出屋面的部分(不包括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既算层数(或檐高)也算面积。

三、人工挖桩孔,按图示桩断面尺寸计算工程量。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OOO 年十一月十四日

辽宁
内容字数: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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