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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六环路、京沈高速公路隔音屏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上述项目隔音屏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市六环路、京沈高速公路工程隔音屏的实施,共设 5 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工作内容 1 六环路(胡各庄-马驹桥)工程K38+950~K46+000 高强型隔音屏工程1850米(4624平方米) 2 六环路(胡各庄-马驹桥)工程K47+500~K54+100 六环路(马驹桥-孙村段)工程K78+500~K78+750 高强型隔音屏工程1900米(5200平方米) 3 六环路(胡各庄-西沙屯)工程K182+450~K183+270 高强型隔音屏工程1080米(2880平方米) 4 六环路(胡各庄-西沙屯)工程K35+500~K36+800 高强型隔音屏工程1300米(3250平方米) 5 京沈高速公路K9+000~K37+750 高强型隔音屏工程950米(2375平方米)
3.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7年11月30日~12月6日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每标段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 12 月 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址:国门路大饭店二楼第五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2 月 20 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 12 月 20 日8: 3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国门路大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第一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星园二区4号楼 邮 编:100078 电 话:010-84704709 67617799-3059 传 真:010-84704709 67676010 联 系 人:段清乐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84896987 010-84898688-8130 传 真: 010-84896937 联 系 人: 张海斌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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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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