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
| 工程编码 | 130126130003-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 |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城北环路路北,东临灵寿移动通信公司,西临灵寿县邮局。 | ||
| 建筑面积 | 776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勘察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曹新颜 | 联系方式 | 0311-8695890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3-15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3-21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3-15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3-21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3.15-2013.3.21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四楼) | ||
| 内容 |
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寿县公安局委托,对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进行招标。本项目经审查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灵寿县城北环路路北,东临灵寿移动通信公司,西临灵寿县邮局。 3、招标内容:灵寿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7760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7250平方米,附属用房510平方米。 5、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与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6、工期: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四楼)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 (5)在石家庄市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并在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登记备案企业守法证明手续; (6)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7)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四楼)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3年 3月15日至3月21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3、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灵寿县公安局 联系人:尚永峰 联系电话:0311-82964059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3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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