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喷泉改造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4aa130005-001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高新区 |
| 工程名称 | 邯郸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喷泉改造工程 | ||
| 建设单位 | 邯郸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工程地点 | 邯郸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内 | ||
| 建筑面积 | 4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邯郸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喷泉改造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吕玉影 | 联系方式 | 0311-8696889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3-01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3-07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3-01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3-07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报名处 | ||
| 内容 |
邯郸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编号: 1、邯郸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喷泉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邯郸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内,项目投资约300万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邯郸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喷泉改造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广场面层铺装约4000平方米,南北两个广场的喷泉改造,招标规模约300万元;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4月26日,工期35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 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是本投标联合体的投标主体。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7日,持投标企业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联合体协议)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3年3月21上午9时以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需带防伪标志),否则投标无效。本市所属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联系电话:0310-2990706。外阜投标人在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8、外地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需办理进冀、进邯备案手续。 招标人:邯郸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石家庄市开元大厦 联系人:陈平 联系人:吕玉影 邮 编: 邮编:050011 电 话:0310-8061193 电话:0311-86968897 传 真: 传真:0311-86968897 日 期:201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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