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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6,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沙河市环保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工程编码 130582120154-001  所属地区 沙河市 
工程名称 沙河市环保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沙河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地点 沙河市纬三路南侧,东环路北端西侧 
建筑面积 492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勘察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沙河市环保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勘察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www.gxzjxh.cn/hebei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崔银鹏  联系方式 1507630859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12-24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12-28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12-2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12-28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SH2012JKK002-2  1.招标条件 沙河市环保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沙河市环保监察监测执法业务用房1栋。 2.2招标范围为沙河市环保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勘察 2.3 工期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在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或对账单;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持申请书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办理)。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4.2本项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李晓军、陈广力、 王文文、刘美仙、 崔银鹏,其中李晓军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4 日9时00分,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沙河市新兴路北段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公章) 联系人:苑爱永    联系电话:15833737000 地  址:沙河市太行大街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王文文 联系电话:0311-85290601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  
河北
内容字数:5064
点击数: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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