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34120070-002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城区 | ||
| 建筑面积 | 650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安装 |
| 工程招标范围 | 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邢台市冀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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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7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郭志峰 | 联系方式 | 0319-590177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10-12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10-18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10-12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10-18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10-12至2012-10-18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清河县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清河县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50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内,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期要求19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至 2012 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500元/套。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邢台市冀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邢台市冀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邢台市新华南路489号 联系电话: 0319- 5901777 联系人:郭志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王飞、宋娟、王涛。 建设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清河县县城 联系电话:0319-8197168 联系人:胡世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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