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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23,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内丘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设计(二次)

工程编码 130523120034-002  所属地区 内丘县 
工程名称 内丘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设计(二次)  
建设单位 内丘县人民法院 
工程地点 内丘县城康庄西路北侧、复兴大街东侧。 
建筑面积 76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李素清  联系方式 0311-8695890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07-2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07-30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07-2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7-30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7.25-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内丘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XZB-2012-26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内丘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内丘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招标人:内丘县人民法院
一、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
二、工程建设地点:内丘县城康庄西路北侧、复兴大街东侧。
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四、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施工图纸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于2012年7月25日—7月30日,每天08:30~12:00, 14:30~17:30,到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李素清、闫兆勇、李宏海、易艳霞,曹艳丽、张清波,其中李素清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十、招标人:内丘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郝立鹏
联系电话:0319-686703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素清  张清波
电话:0311-86958905,0319-2603098
传真:0311-87870162  
河北
内容字数:4491
点击数: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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