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综合档案馆、司法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 工程编码 | 130126130049-002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综合档案馆、司法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 建筑面积 | 412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1-87031153 1358231098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1-0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1-08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1-0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1-08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同招标公告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综合档案馆、司法业务用房监理工程; 建设地点:灵寿县; 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及财政资金, 已落实; 现场情况:三通一平;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总建筑面积:4120平方米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灵寿县综合档案馆、司法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符合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石备案证明(仅外地企业提供)及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灵寿县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授权人的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灵寿县。 2、投标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4 日至2013年11月 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齐英辉 联系电话:829608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582310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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