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电梯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283130182-001 | 所属地区 | 迁安市 |
| 工程名称 |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电梯工程 | ||
| 建设单位 |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迁安市区钢城路南侧、拟建公安局业务楼西侧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有机房乘客电梯12层12站一台、13层13站一台;无机房乘客电梯5层5站一台的采购与安装及相关的售后服务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唐山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tangshan 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迁安市兴安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 ||
| 联系人 | 马辉 | 联系方式 | 0315-760093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1-0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1-12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1-0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1-12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迁安市兴安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的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电梯工程 ,已由 迁发改审字[2011]7号 批准建设,并已在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办案综合楼电梯工程 (二)建设地点: 迁安市区钢城路南侧、拟建公安局业务楼西侧 (三)建设规模: 有机房乘客电梯12层12站一台、13层13站一台;无机房乘客电梯5层5站一台 (四)资金来源: 财政 (五)概算投资:115万元 (六)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预计工期: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日历日)内交货 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天(日历日)内竣工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有机房乘客电梯12层12站一台、13层13站一台;无机房乘客电梯5层5站一台的采购与安装及相关的售后服务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公司或由此类公司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电梯制造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一)如你方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从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迁安市兴安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办公室)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来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12年度(或2011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梯制造许可证等复印件 6、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还应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二)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 (三)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9:30。 招 标 人: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闻主任 联系电话:0315-768362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5-7600938 传 真: 邮政编码:064400 日 期: 201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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