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领取造价师继续教育发票的通知(一)
沈阳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shenyang市关于领取造价师继续教育发票的通知 | ||
凡于2013年11月30日前在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缴纳2012-2013年造价师继续教育费用,且尚未换领正式发票的人员,请携带交费收据原件到市造价站资质科换领正式发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 联系电话:024-22837038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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