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升级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新资格证书的通知
鞍山市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升级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新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辽宁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8%be%bd%e5%ae%81省实施细则(试行)》,今年全省开展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工作已经结束。鞍山市参加升级考试合格的人员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将下述材料送交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便办理新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升级考试登记表》(考试合格尚未交表的人员); 2.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原造价员执业印章。 每日受理时间: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3:00 — 16:00 地址: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爱民小学南200米) 联系电话:0412-2223993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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