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2010年度见习造价员换证事宜的通知
沈阳市关于2010年度见习造价员换证事宜的通知 凡于 2009年及 2009 年以前取得造价员见习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沈阳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请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换证申报手续: 一、申报换证时间: 2010年7月5日 至 2010年7月16日 (节假日休息),时间共计两周,逾期不受理。 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00至4:30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下载见习证换证申请表({target}信息网http://www.lncci.com )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黑白照片、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5.见习证书原件、复件印一份(A4纸) 三、有关申请表格下载 1.持有2009年发放见习证书( 发证日期为2009年)的相关人员请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lncci.com ,点击:标题栏 “ 政务系统 ” --- “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 ” ,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 ( 不得手写 ) ,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2.持有2008年以前(含2008年)发放见习证书的相关人员,请先登陆“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如果系统有本人相关信息,则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如果系统提示无本人相关信息,请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 “ 相关表格下载 ” ---- “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 ” ,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 ( 不得手写 ) ,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四、换证地点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管理科(201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123、220、环路、114 、115、129和平北大街站)(203、247、138、269自来水公司站)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年七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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