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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湖北省黄梅县城文化宫广场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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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 的要求,受县委、县政府委托,黄梅县建设局、规划局组织本次黄梅县城文化宫广场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湖北省黄梅县城文化宫广场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类别: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点:黄梅县城城南

项目范围:项目选址位于老城区西南,北至古塔西路,西南抵环城路,东邻五祖大道,用地面积 13.437 公顷 ( 约 201.55 亩 ) 。该区域位于城区中心南部,现状功能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是城市改造的重点核心区块。

二、主办单位:黄梅县建设局、黄梅县规划管理局

三、项目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1. 分析评价黄梅县城市现状,提出片区的规划设计构思和指导,通过对片区的自然条件、建设条件、经济和用地发展潜力以及开发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对本片区的功能定位、环境景观、交通组织、绿化系统、城市空间及城市风貌控制等提出意向性的规划设计构思。

2. 县城中心区在空间上应与核心区块相协调,组织文化娱乐、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公寓住宅、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功能模块,强调活泼、丰富的生活情调。各项功能区块用地根据规划要求结构需要确定合适比例。

3. 注重建筑形态及建筑高度、街景景观、绿化景观、城市文化等各方面的规划研究,创造鲜明的开敞性城市公共空间,对区块内拟保留的建筑提出整改意向,提出城市设计规划技术导则。

4. 合理组织区域内道路交通系统及静态交通,妥善处理好车行和人行系统。

5. 重点研究该区块的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提出改善和保护城市景观形象和环境质量的总体构思。对于该片区的建筑高度、建筑空间也需提出控制导则。

6. 寻求该区块最佳的发展模式,确定其功能结构,提出拆迁安置措施、重点项目建议等。

7. 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分期实施的可行性,注意与区块内已批准规划及现状拟保留建筑的衔接。

8. 设计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规划研究范围,并可对周边地块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9. 设计图纸和文本

( 1 )区域分析图;( 2 )现状分析图;( 3 )景观分析图;( 4 )规划布局总图;( 5 )景观功能分析图;( 6 )土地利用规划图;( 7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图;( 8 )园林绿化规划图;( 9 )建筑高度规划图 ; ( 10 )建筑风貌、建筑形态规划、建筑设计意向图;( 11 )鸟瞰图;( 12 )街区规划效果图;( 13 )夜景规划图;( 14 )分期建设图;( 15 )建设指标控制图;( 16 )其他图纸。

平面图纸按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反映在 1:1000 地形图上。

文本:包括区域分析、现状调查分析、规划功能分析、规划布局、景观规划、建筑群体规划、园林绿地规划、交通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分期实施规划、地块指标规划、规划管理导则、实施资金估算等。

四、投标单位的条件,应提供的资料,报名方式:

1. 投标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内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

2.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设计人员近三年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和实景照片。

3. 本单位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图片资料。

4. 报名方式:书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五、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资质、人员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确定 3 家参加设计方案投标的设计单位,并发邀请函。凡接到招标邀请的设计单位,其资格视为已审查合格,未选定参加投标的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六、日程安排:

1.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08 年 1 月 16 日为报名有效时间,通过邮寄寄送报名资料的以当地邮戳为准。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发出投标邀请通知。书面邀请通知和现场踏勘答疑时间与电话通知同时发出,接到电话通知后应按时派人到场参加现场踏勘和答疑。

2. 投标单位应在接到投标邀请通知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投寄。

七、评选方式与费用说明:

1.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我县将安排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第一名(中标方)即为本设计任务的承担单位,于评审后十日内签订城市设计委托合同。如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签约,委托单位相应顺推签约。

2. 经评审单位专家确定符合招标条件的方案,评选出的第一名获得本城市设计的设计资格,设计费按有关收费标准,提出实际的设计费用(含补贴成本费和评审中选后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成果的设计费,根据设计成果完成的多媒体成果制作费)。第二名、第三名支付投标方案制作成本费。

3. 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标单位所有,本招标公告的解释归黄梅县建设局、黄梅县规划管理局。

八、规划文件的成果要求:

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设计单位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表现图文,以及根据规划设计成果制作的多媒体成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单位:黄梅县建设局、黄梅县规划管理局

地址:黄梅县规划管理局(黄梅县民营四路 45 号)

邮编: 435500

E-mail : meiwei888808@sina.com

电话: 0713—3324878

传真: 0713--3324878

联系人:董良宇 梅炜

——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2007.12.28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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