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11号
关于开展 2004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建价发 [2005]11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74号部令)《辽宁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8%be%bd%e5%ae%81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辽建发[2002]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省200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单位,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年检。
受检期为 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时间为 2005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三、年检程序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申报和省、市造价管理站的审核工作均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 年检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审查、核对同步进行的方式,以网上审查为主。
(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年检要求进行自查,整理、输入相关资料数据,向市造价管理站提交有关年检的书面资料,同时将年检资料通过中国工程建设造价信息网上报给市级管理系统;省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将有关年检书面资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时将年检资料通过中国工程建设造价信息网上报到省级管理系统。
(二) 各市造价管理站根据年检内容进行初检,提出初检意见,将初检意见通过中国工程建设造价信息网 上报到省级管理系统。
(三)省造价管理总站根据上报的书面材料及网上 相关资料数据, 对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申报资料进行复检后做出年检结论。
四、 年检资料要求
(一)书面资料
1. 年检自查报告 ;
2.资质年检申请表;
3 .与 2004年度网上申报营业收入相符的涉税证明或缴纳营业税的发票;
4.与2003年度网上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材料。
(二)书面资料 报送要求
1 . 年检资料需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型、所属地区,上报资料统一采用 A4纸规格;
2 .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式二份,报省造价管理总站一份,省直单位报送书面资料一式一份;
3 . 年检期间交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后返还;
4 . 市造价管理站初检时,对书面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三)网上数据资料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根据 中国工程建设造价信息网的要求, 完成网上基础数据资料的录入工作。 网上要求提供扫描件的均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的无效。
五、 年检结论
1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结论实行评分制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1),70分以上,为年检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 . 年检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也视为不合格。无工作业绩的;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未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
六、其他要求
2004年度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标准按原资质标准执行, 2005年度的年检工作将按新资质标准执行。
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将按照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74号令)、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市造价管理站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如实报送年检资料,按时完成年检工作。
附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评标准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评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55分)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法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员证书,分值 5分;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员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或经济系列)的人员不少于6人,专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或经济系列)的人员不少于3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资金50万元,不达标准的扣45分;
(三)办公场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办公面积至少 60m 2 。分值5分。不达标准的扣5分。
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20分,以下按12人计算)
(一)年人均营业收入 10万元以上,分值20分;
(二)年人均营业收入 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分值15分;
(三)年人均营业收入 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分值10分;
(四)年人均营业收入 3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分值5分;
(五)年人均营业收入 1.5万元以下,分值0分。
三、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 10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分值 10分。
四、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5分)
(一)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 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减5分;每缺少一份造价咨询合同扣1分;每缺少一份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评价意见扣1分;
(二)从业人员的管理,分值 10分。在中介机构任职的专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人才交流中心,无人事代理合同的每人扣2分;在其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任职的专职人员不是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每人扣5分;专职人员无省级核发的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扣1分,以12人计算得分;造价工程师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上年年检,每人扣5分。
五、考核原则
(一)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分值 5分;
(二)主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其名称不规范的扣 5分;
(三)每项分值得分为负分时,在总分中到扣;
(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有权对资质年检结论提出申述意见,有异议者可要求复评;
六、审查要求
1.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专职人员人事关系需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2.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在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几个单项考核指标中,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
3.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营业收入应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4.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确定以独立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有效咨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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